加盟者——借势圆梦
据有关记者报道,在有些地区,一个加盟便利店老板每个月挣个万儿八千的是没有问题的,这还是除去了每个月工资、水电等应付帐款高达2万元花费后的净留存。这种诱惑对加盟者的吸引力可想而知。
在香港,7—11有60 % 左右的店铺采取特许经营方式,任何一位有一定经济基础、想自己创业的市民都可以成为便利店老板。近年来,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大中城市,以各种加盟方式进入便利店服务已经成为了社会闲散资金的活跃去处。据物美吴坚忠介绍,根据不同城市资金、区位、面积、产品等的不同,投资一家100平米的便利店,一般需要30万元左右资金,主要用于店铺装修、购买各种设备以及货物等等;另外,16—24小时的经营时段要求,需要工作人员8到10名左右,如果前期策划正确,一般能在2—3年内收回成本。
这对于有一定闲散资金,但无经营管理经验却又想让闲置资金发挥更大效用的投资者的而言,选择一个好的品牌便利店加盟,无疑为自己的创业途减少了许多弯路。但从现实中加盟者构成状况来看, 有相当一部分是企业身份,也有一部分是个人便利店和传统的“夫妻店”,这固然有为赢取更多利润的原因,但实际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被迫。
据有关报载,每开一家便利店就迫使传统杂货店关掉十家。不少卖茶叶蛋的小摊贩无奈的说,他们的饭碗被便利商店打破了;最近卖便当、早餐的小食铺,也因为便利店的即时餐饮服务,纷纷倒闭关张,改行转业。便利店所独具的“狼群效应”,在日本7—11选址的“多米诺”战略上可见一般。日本7—11一旦在一个地区开出了第一家店,其他店立时就会以此为中心在四周集结分布,实行团体作战,这种战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其配送的灵活和及时性可以保持各单店货品的新鲜度;其大规模的集群开店可以降低货品采购和配送成本;其高度一致的整体行动和区域市场占有的高密度,可以迅速扩大品牌在地区的知名度,提高宣传效果,如此种种,均是单店和小规模连锁店所无可比拟的。他们在想,与其将来被分割蚕食,不如现在就改旗易帜,并入其麾下,虽说每年要上缴总部一定的加盟费,但相比加入总部后所带来的销售额增长,那实在是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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