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被损害的唐山
钢铁企业和乡镇政府的种种做法,最后遭殃的还是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自然环境也随之恶劣。
黄各庄的张老汉说,前几年他们村的人均耕地为1亩,如今只有0.6亩;以前一亩地能挣五六百元,还包括自己吃的粮食,如今虽然政府每年会给农民400元/亩的补偿,但补偿的钱还不够买粮食。
绝大部分钢厂对水和铁矿石的消耗数量惊人。据了解,每炼1吨钢就需要6吨水和1.6吨铁矿石。如果年产钢1000万吨,就需要6000万吨水和1600万吨铁矿。唐山81.9%的钢铁企业和96.7%的农村用水都是地下水。据河北水利部门统计,2003年底,河北地下水开采量已经从20世纪50年代的28亿立方米上升到173.21亿立方米,全省缺水110亿立方米。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以前他们村挖井,下挖五六米就能见水,如今动辄一二十米;而拉钢材的大卡车载重量都在40吨左右,早已将数条穿行唐山的公路压得坎坷不平,加之地下水的过度开采,部分路段已经出现下陷,对于一个从大地震中解脱出来的新兴城市,难道有了新欢就忘了旧伤?
丰南区委书记侯志宇表示,河北当地已面临日益严重的资源短缺问题。
政府面临的困惑
河北省给唐山的钢铁提了六个字:质量、品种、整合;唐山自我要求:上大挤小,增高减低,强优汰劣;市政府说:对于假冒伪劣坚决取缔,对于现有存量进行优化提升,对于新增容量则不予考虑。
唐山的表态是不是言出由衷,很难说。
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秘书长宋继军说,整改至少牵涉到唐山的一半企业,10万员工的命运。唐山市计委办公室主任薛渤勋认为,前几年中国钢铁企业整体亏损,为了使其繁荣,国家压缩国企的生产规模,结果钢铁的价格上来了,中小企业也随之抬头。“现在的企业大部分都是那时候建起来的。”企业膨胀起来之后,想要再压下去就很困难,“这边压下去了,那边还会起来”。
2003年12月,唐山市下发了《唐山市地方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唐山市发改委就五个方面进行整合:规模、资源、工艺、生产力布局、所有制结构等。
目前唐山市政府承认的钢铁企业为57家,2003年的总产量按3000万吨来计算,平均分配到每个企业的产钢量并不大。唐山市委表示,规模在10万吨以下又单独炼钢的企业,要么消灭要么整合。
唐山市政府表示:对于自己愿意整顿的企业,政府因势利导;对于不愿整顿的企业就由国家来整顿,“那推土机就来了。” 唐钢以外的56家企业都不是纯粹的国有控股,大部分是民营资本。整合必然涉及到所有制的变化。唐山市欲以股权融合的方式将小资本整合成大资本,组建大企业。
唐山市想在2004年上半年消灭57家企业中的15—17家企业。“经过三五年的整合,如果只剩下五家企业,我认为这是一个好事情”,辛志纯说,“这并不意味着600万吨/年的生产企业就是大企业,唐山期待更为大型的规模整合。”
其次是资源整合。2004年春耕开始以后,唐山市的电力相当紧张,目前已经实行了差别电价政策,并准备以实行差别水价等方式来加大整合力度。国家鼓励的项目企业,唐山市给予平价电,此外则实行高价电政策。平价电和高价电的差别是0.2元/度。0.2元数字虽小,但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数百万甚至千万元。对于明显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唐山市明确表示不给予供电。另外,唐山市根据国家2003年13号文件的规定,1吨钢的耗水量为6吨,企业炼钢用水量如果在6吨水/吨钢之内,可能是1元/吨;如果在6吨之外,可能是10元/吨。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的国家政策依然存在无法衔接的地方。政府对企业进行取缔的依据是国家经贸委2000年第10号文件,其中明文规定了一些项目;2003年出台的103号文件规定的是新企业的准入门槛。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2000年第10号文件规定,生产热烧结矿的烧结机,100立方米以下(含100立方米)小高炉要在2002年底前关停;而国家发改委2003年103号文件却规定,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不得兴建。
有关专家举例说,如果高炉179立方米,就不在关闭的范围内,也不在兴建的范围内;而当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将高炉扩建至450立方米,政府就难以判定是兴建还是拆除。他分析,一个1000立方米高炉的投资在7亿元左右,其利用系数大约在2.78左右;而两个450立方米的高炉就可以产生一个1000立方米高炉的生产水平,利用系数可以达到4。两个450立方米高炉的总投资仅需3亿元左右。
两个450立方米的高炉就可以产生1.4个千米高炉的生产系数,投资却不到一个1000立方米高炉的一半,那么地方政府在对钢铁企业改造中,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这恐怕还值得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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