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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措施真能制止行业暴利吗?

2006-5-28   全球品牌网   Fname

我们将会拿邮政、铁路运输、电信、保险业等自然垄断行业来‘开刀’,特别是在《反垄断法》出台前夕。”日前新成立的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一高级官员如是说。(见10月11日《现代金报》)

  这固然是一个值得庆幸的消息。反垄断行为就意味着某些大企业不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市场竞争也将变得更加公平而有序。然而,仔细反思一下,反垄断措施真的就能保证市场协调发展?真的就能制止行业暴利?

  新华社日前也披露,近年来,民间资本陆续进入殡葬行业,垄断正在被打破。而在江西省的一些地方,殡葬费用不降反升。殡葬业的暴利并未因打破行业垄断而自动消除。《反垄断法》的出台,或许能在形式上打破“垄断”,却不能从根本上消灭“行业暴利”。口口声声要拿垄断行业“开刀”的官员们,若只是象征性地挥动一下“手术刀”,又如何能够切除毒瘤、根治病患呢?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高收入行业都具备其充分的高收入理由。前阵子传闻,一个公路收费员月薪达八千之巨,令人匪夷所思。这一回,又是殡葬业异军突起。真不晓得,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与贫困人口同步增长的“高收入行业”!

  究其原因,某些行业之所以能保持高收入,主要由于其处于卖方市场地位,在价格上才可以一手遮天。而高收入行业又多集中于服务性行业,本身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价方针,个别行业能够长期暗箱操作也就不足为奇了。行业发展不充分不成熟,机制不完善成为了“怪胎”滋长的乐土。

  这本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问题。只要在价格透明度上做好文章,问题自然迎刃而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商品价格也在知情范畴之列。然而,国家有关机构迟迟不能出台有关的价格透明管理条例,某种程度上放纵了行业暴利的形成。另一方面,消费者在部分市场中仍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对某些暴利行为敢怒不敢言或无处申诉,也是助长行业暴利横行的一大诱因。

  打破垄断,消除暴利,不仅仅是取消或分拆几个国有企业经营权的问题,它是一个市场信息对称的问题。只有建立相对公平的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市场经济才能和谐发展,消费者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行业暴利才会最终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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