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进荣档案: 赵进荣生于山西,祖籍北京,当过兵。之后做了律师,读了研究生,考了博士。 2001年,40多岁的赵进荣放弃了在山西苦心经营多年的律师事务所,只身一人闯北京。 2004年,赵进荣打造了北京市第一家外地执业律师直接申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荣博律师事务所。
心系社会,毅然选择当律师 胡乔木同志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题词开头两句话刻化出了律师应有的基本形象:“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我国法律规定:“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国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就是要求律师必须是法律的捍卫者,是真理的传递者。 由于社会要求律师应当做一名正义的使者,所以做律师难的课题就摆在了每一位律师面前。如何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是每一位律师必须做出取舍,是见利忘义?还是诚实守信? 从1983年12月到现在赵进荣已经做了20多年的律师工作,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务也有15年之多。 20多个春、夏、秋、冬阅案成千上万。每当回忆往事,赵进荣感慨颇多。从当兵保家卫国到现在业内知名律师,赵进荣跨越了一个又一个的人生巅峰。 为什么会选择做律师? 因为社会上不平的事很多,需要用文明的手段来制约不平事情的发生,这一手段就是法律手段。 一堂法制课,让赵进荣明确了法律在社会中重要性。 70年代末赵进荣在部队工作的那个时候,他所在的连队在师部施工。正好师部请到天津市高级法院的法官来讲法制课,他们的连队也参加了。法制课上法官讲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给赵进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革期间,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随便用粉笔在墙上拼凑了几个字,却被认为是写了反动标语。孩子及其家长被抓起来了,使得好好的一个家庭受到了磨难。而如果当时国家的法制健全,就可以避免这样悲剧的发生。 法律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中举足轻重,正是这种法律的作用给赵进荣留下了深刻印象。 赵进荣还告诉我们:“部队本身就是一个法制的团体,部队的纪律就是法律的延伸,在部队讲纪律严明,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治”。比如,部队战士周日休息外出要坚持双人制,可以避免一个人外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且部队对外出人员时间要求的也非常严格,如果不能按时归队就要受到纪律处分。这就是“法治”在部队的具体表现。 当时,赵进荣所在部队的营长经常说的一句话:“如果我们当兵的不遵守部队纪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句话让赵进荣感受颇深,在赵进荣眼里,营长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他有明确的“法治”意识,而这种前瞻的意识在那个年代为数并不多。 后来,赵进荣到地方武装部工作,负责军事训练,除了训练有了一些闲睱的时间,一有空赵进荣就往新华书店跑,还专门买了两本法律方面的书。一本是法律的起源,另一本是法律的基本常识。通过拜读法律起源使他了解了《汉穆拉比法典》、《十二铜表法》形成的历史过程,经过学习法律的基本常识,知道了法学理论的基本原理,这些对赵进荣选择人生的位置是至关重要的。 1983年12月,赵进荣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国家那时候各方面工作都在百废待兴。当时,没有全国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考试是由司法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考试。1986年国家确定了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制度。赵进荣毅然报了名,当时,参加首届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报名的条件要求非常严格,这就是不仅要有大学文凭,而且还应是国家干部,并且还要求必须在司法机关工作两年以上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不仅如此,首届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共有四张考卷,每一张考卷答题的分数都应超过60分,而赵进荣的平均分数已经超过75分,取得了律师资格。 从1986年9月之后,赵进荣正式开始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当时,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样样都办。但是,办理最多的还是刑事案件。有的时候,一星期办要5件刑事案件,律师少、工作重,整天忙的不亦乐乎,但是,赵进荣没有任何怨言。 1988年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制定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方案》,加快了律师体制改革的步伐。当时,改革的要求就是: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不占国家编制,不要事业经费、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这样的一种体制。这对于尽快地发展律师队伍,不拘一格的培养律师是十分重要的。 1991年底,由赵进荣发起成立了山西省大同市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大同市第三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这也是山西省司法厅最早批准的山西省第三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赵进荣敢闯敢干,律师事务所成立的第一年就创收了30多万元。这一数字,对于大同这个较大城市律师行业来说也是史无前例的。即使大同市市所及所属的四个区和七个县的律师事务所收入加起来,也没有超过赵进荣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创收。当时山西省司法厅还准备把赵进荣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但是,赵进荣并没有看重这些。 因为,在赵进荣心里还有更远、更大的目标。 进京做律师,在激烈的律师业竞争的风口浪尖上显身手。 2001年,40多岁的赵进荣只身来到京城,到北京读研。 不仅是求学,还要溶进北京律师的洪流中,做一名北京律师。这也是赵进荣很久的梦想。 孜孜不倦对事业追求的赵进荣希望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天地可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可是真正进京做律师又谈何容易? 当时,根据相关规定,在北京申请律师事务所,外地执业律师如果要调到北京执业,需先进入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几年之后,才能组织成立自己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很显然,赵进荣不符合这样的要求,办不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可是,赵进荣并没有放弃,他以干了二十年律师,当了十几年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硕士学位的身份,向北京市司法局及律管处领导推荐自己。谈了自己的设想和看法。北京市司法局及律管处领导慎重地考虑并研究了赵进荣提出的意见、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3年2月北京市司法局律管部门应律师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审批办法》作出了修正,创造了更加宽松的律师执业环境。增加了两条:“北京市急需的法律人才”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不受限制”的规定。 赵进荣终于可以调进北京做律师了,赵进荣寻找事业的合作者,组织拟定合伙人,准备申报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材料,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他向北京市司法局正式提出了成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2004年1月13日,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了赵进荣发起成立的自己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是北京市第一家外地执业律师直接申请并被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荣博律师事务所。 为什么取名“荣博”呢? 因为“荣”是荣耀的荣,只有把事业做好了,才会有未来的荣耀。这也是每一个具有进取心的人想要追求的目标。“荣”本身包含了“兴盛”、“茂盛”、“草木皆盛”的意思。“博”的含义是“博大”、“博学”、“博古通今”、“博大精深”,这也是有志者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同时也是赵进荣与他的律师事务所核心成员共同的追求。 据赵进荣介绍,北京市荣博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成员主要来自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博士、和教授。专业的科班出身,扎实的理念基础,让大家在处理各种案件中游刃有余,不仅如此,他们或是在学校执教,或是刚刚跨出校门,与学校这个教育的殿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让大家思想都比较新,保持着良好的创新性。 而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任务也是面向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网络电视、服务贸易等领域。包括房地产业、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金融业及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实务。为此,所里专门设立了非诉讼法律事务部。为诉讼业务的需要还成立了诉讼一部、诉讼二部和知识产权部。不管是为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还是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做后盾,还需要有敏锐的眼光,前瞻的思想,而这些素质正是荣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所具备的。对于房地产业、信息产业以及民事、刑事案件,荣博律师事务所都有相关的专业人士来负责,真正做到名副其实。 荣博律师事务所工作蒸蒸日上,让昔日从塞北云中闯北京的赵进荣欣慰了很多。 回想起这几年在北京的工作,赵进荣思考的更多的是,如何通过开辟市场、整合现有资源,使事业更上一层楼,如何能为我们社会多做一些事情。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多做贡献。 赵进荣在地方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在经济上和社会信誉上都有深厚的基础,他之所以来北京创业,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律师事业的使命感所驱使,在努力工作追求真理中体现人生的价值。 名声显赫,接手王圣元及其王纳文诉高峰给付抚养费案 2004年夏,王圣元以及其母王纳文诉著名球星高峰给付抚养费纠纷案在全国沸沸扬扬,一时间各大媒体争先报道案件的最新进展成了各媒体的头条首选素材。而王纳文的代理律师也随之成为众媒体追逐的焦点,似乎就在一夜之间,“赵进荣”三个字众人皆知。 对于这起并不复杂但却特殊的案件,赵进荣本着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对于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一丝不苟,尽心尽力。曾有记者问到这起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的时候,赵进荣这样回答,我还没有接到法院通知,公开可能更有利于本案的审理。关于民事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有明确的规定,这就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因为本案是给付抚养费纠纷,而且媒体对此事已经作了充分的报道,公开审理更能够起到教育的作用。 接手这起案件,是赵进荣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后第一年办理的其中的一个有影响的案子。对于赵进荣来讲,他始终保持一个低调的状态。他说,不能因为这个案子社会影响大就要怎么样,实际上,打铁必须本身硬,我们自己还是要有定力。 好一个“定力”!如果把赵进荣比喻成一个歌手,那么他也一定是实力派的领军人物。 本身实力让赵进荣成为美中投资中心的首席法律顾问,北京律师众多,知名律师也不在少数,而美中投资中心却偏偏选择了赵进荣,对此殊荣,赵进荣有着自己的理解:“我认为美中投资中心是为中、美两国的经济交往牵线搭桥,是增进中、美友谊的平台,而且,美中投资中心定位为非政府的组织,这样可以通过一种柔性的方式,协调中、美两国之间的商务及其它领域的往来。 本身实力让赵进荣成为美中投资中心的首席法律顾问,北京律师众多,知名律师也不在少数,而美中投资中心却偏偏选择了赵进荣,对此殊荣,赵进荣有着自己的理解:“我认为美中投资中心是为中、美两国的经济交往牵线搭桥,是增进中、美友谊的平台,而且,美中投资中心定位为非政府的组织,这样可以通过一种柔性的方式,协调中、美两国之间的商务及其它领域的往来。 到现在为止,赵进荣接手的案件已逾数千件,在业界有影响的案子也数不胜数,亲历这么多案件,赵进荣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不久前,所里接手了一起关于农民工讨要工钱的案件,说的是河北省保定地区民工在铁路干完活后,铁路有关公司却不按规定每一个工每天20元至25元付工钱,而是按每天6元钱一个工计算。铁路有关公司的做法丧失起码同情心,与我国的法律规定是相背离的,但受诉判决却不顾民工的切身利益,作出了不可思义的司法裁判。赵进荣认为,这样的裁判是背离公平和正义的原则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作为法律工作者,这样做完全丧失了自身所应有的价值,最终会被社会所淘汰。 这件事情引发了赵进荣对法律意义的进一步思考。赵进荣说最高法院院长肖杨在21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向人民法院系统提出了21世纪人民法院主题是:“公正与效率”。如果丧失了公正,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就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所以,对于任何一次司法审判来讲,都应本着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出发来思考案件的性质及其相关的问题,作出合乎情理的判决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在强调办案子依程序进行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只讲程序,不讲实体,这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我们的社会渴望并需要的是,不仅在程序上,而且在实体上都应依法办事,在程序和实体发生冲突时,应实事求是,作出公正判决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着力创新,迎接新的挑战 随着对赵进荣了解的不断影响,我们发现赵进荣不仅是一个知名律师,而且富有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心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法律工作者。 在采访中,赵进荣不止一次地对记者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从治理“治”下功夫,不是说说而已,而应从小事做起,严肃认真坚持下去。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胡锦涛总书记所提倡的“八荣八耻”,就包含了“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具有科学的价值观,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不仅立法机关应当遵循,而且,执法时每一个法律工作者也都应当遵守。 赵进荣不仅心存理念,更是将其应用于实际,应用于大大小小的法律事务中。 身为华商的代表,赵进荣始终都很关心华商所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比如:有些海外回国投资的华商由于对中国国情和法律不甚了解,在投资中出现了问题,但是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其中一些问题又是人为造成的,让一些华商受到了精神和物质的损害。 每当遇到这样的事情,赵进荣在无奈中总是有一种痛心的感觉。 赵进荣说:对于华商而言,投资创业真的需要一名有进取心,负责任的律师在法律上为他们把关,为他们排忧解难,并为他们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这一点非常重要。 这就是赵进荣堂堂正正、踏踏实实的做人风格。 在赵进荣心里,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希望所走的每一步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事实上,赵进荣所思考和身体力行的都是出自于自己坚定的信念。这就是为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查看 华商 的所有文章 进入营销论坛与作者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