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找准人生的起飞点,创造美好的未来
1、用能力取代学历。
学历是有用的,特别是一些名牌学校的毕业生,学历可以起到一种“光环”效应,对找工作是有帮助的,并且,学历跟能力也具有一定的重合性,因此,不能够否定学历的作用。但更重要、更核心的是能力而不是学历,如果学历不能够通过能力体现出来,最终还是会被单位、社会所淘汰。
同时,学生在学校的时候,应当注重自己能力的提高,做到学历和能力的统一。当你具备足够强的能力的时候,找工作从来都不是问题。
现在很多人出来工作以后没有注意这个问题,觉得只要已经完成学历了,所学的东西已经可以够用了。现在 微软公司在招聘员工时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学习能力,也就是说有了学历以后仍然要坚持每天看书和思考,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来进行有目的的阅读。就拿法学专业来说,我总结自己的学习经历,我认为法学专业的学习是分三个阶段的,第一个阶段是很肤浅的阶段,觉得法律很简单,自己基本上都弄懂了;等到学习法律较长一段时间以后,进入第二个阶段,即迷茫阶段,感觉自己懂了一些,但也有很多不明白,学习起来没有头绪;等到第三个阶段时,自己掌握了什么,没有掌握什么,在自己的头脑里都一清二楚,并且可以将自己所学融会贯通,在实践中为自己所用。也就是说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知识变成能力,而不仅仅是一张文凭。而这样的一种能力,在我们的整个人生历程中是最重要的。要知道,社会在急剧变化中,现在一些看似稳定的东西,若干时间后都可能会变得不稳定。惟有能力,你所拥有的能力才是你一生的财富,是它让你立于不败之地。
2、准确定位,迎接如鱼得水的职业和岗位。
我们在找工作时,最好第一份工作就要找准。现在很多毕业生有一个思想上的误区:在找工作时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如果不行再换工作。这不仅是求职者个人心态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道德问题,即以一种不道德的态度对待用人单位提供给你的工作机会。并且对个人而言,这样你会走很多弯路,影响自身的发展,对单位也会造成损害,两败俱伤。据媒体统计,现在的大学毕业生,工作不到一年就 跳槽的占70%,这说明求职者没有 责任心和道德感而用人单位也会对求职者没有信任感。如果这样长久下去,应聘者不会不把用人单位当“人”看,用人单位自然也不会把应聘者当“人”看。现在用人市场上已经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部分企业在招聘时声明不招收应届毕业生,甚至还有些行业对某些恶意频繁跳槽的应届毕业生进行集体“封杀”。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现象,一方面,企业需要吸收新鲜的血液来发展业务,但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能够相对稳定地工作的求职者,另一方面大量的毕业生又找不到工作,毕业即失业,曾经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只能如同其它失业者一样在街头游荡。这不仅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浪费,而且就此继续恶性发展下去,还有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成为社会的安全隐患,甚至可能出现学生暴动,引起社会秩序的紊乱。因此,学生要学会准确定位,科学地安排好自己的学习、 工作计划,包括相应的长期计划。
3、准确定位,尽快确定好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规划。
首先,针对想“当官”从政的学生。如果你决定了以后要当官,那么你的重心应当是学习一些与 行政管理相关的专业和知识,如秘书学、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打好文字功底,能够书写好各种行政类公文,认真准备公务员考试,学习一些公务员考试笔试技巧和 面试技巧,这些才是你应该掌握的本体知识;法律方面,能够过关、能够毕业、能够应付就可以了。
其次,有些同学是想进公安系统,或者检察院系统,或者法院系统,你就应当根据各个部门职能要求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准备。如公安、检察院系统,应该重点学习刑事法知识,想当公安的话,还可以学些刑事侦察或者法医鉴定这方面的知识;如果想进法院,法院是全方位的,基本上什么专业的法学毕业生都需要,民庭需要民法专业的,刑庭需要刑法类的,还有研究室,甚至后勤等众多职能部门都需要招聘。但有一点你们要清楚,法院招聘人员,在你没有进去之前,一般都不知道你将要被安排在哪个部门工作,甚至进去以后,你本来在民庭工作,突然就将你调到其他部门去了。当然,如果你想进人大工作,重心就应当放在立法方面。
再者,还有些同学想进入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法学毕业生专业方向的限制不多,但每个律师事务所都它自己的特色,他们的业务重心、 经营理念和新人的培养机制各不相同。你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喜欢的专业,再结合你喜欢的律所的具体要求,在读书、工作方面,做更好的准备。
你还可以通过相应的实习来更真实地了解某个你准备把它作为你终身奋斗的领域、行业或者工作的具体情况。这里有个总的原则,你应当尽快确定好一个你自己能够为之奋斗终身的方向。如果你不喜欢你现在的工作,就不要长期待在那里,否则,不仅是你个人的损失,更是社会的损失。有这样的例子,大学学了四年法律,研究生学了3年法律,在法院做了5、6年法官,结果他突然间觉得组织部前途好,去了组织部。这样对他所学的专业不是极大的浪费吗?
归根结底,就是要准确定位,尽快确定自己终身奋斗的领域、行业甚至是具体的工作,再结合你想要从事的单位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安排自己的读书、工作计划。你们在学校的时候,就可以好好准备了,不要到了社会还整天迷茫,频繁换工作,这对自己没有好处,对社会更没有好处。快点思考的定位问题吧!在工作中,我们深刻的体会是“快人一步,快人一生”,也就是越早准备,越早行动,就越能领先。我们还有一个深刻的体会是“用全身心的爱迎接今天”,也就是认准了目标,就不要轻易动摇,全身心、全天候地投入奋斗,就会超越自我,跨越顶峰,成就一番事业。
今天就讲到这吧,接下来留多点时间给大家提问。
问题1:
学生问:我的规划是先做律师,到三十一二岁时转型做 企业家,我想问,怎样才能够比较顺利地转型呢?怎么度过这个转型期呢?这个问题我想得不是很清楚。
王律师:你有这个想法很难得,我可以很详细地讲一下这个问题。刚刚提到律师的特点,他转向 商业会有很大的优势:一是,他掌握事实真相,了解人的行为状态和精神状态;第二个特点是,他接触的人很有特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成功的人,另一种是失败的人;三是,它切入企业运营的主体部分,了解企业核心的东西。这里不是指企业商业秘密这类东西,这又牵涉到道德的问题。在法制国家有个规定,律师是不能经商的,但不做律师以后就可以经商了。虽然律师经商有很大的优势,但是律师的地位却无法与成功的 商人的社会地位相提并论,他们是比律师高一个层次。
特别指出,目前有一个领域,你们现在可以下点功夫去做的,现在国际上有一股浪潮,我国也刚刚兴起,我和胡教授也探讨过这个问题。律师界有一个商业机会,也是我国律师行业未来的一个亮点,那就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系统构建。2003年10月,在广州市政府组织的市属国企领导培训班上,我应邀作了题为《国企职务经济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的专题报告,在中国较早提出了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观点。2004年12月18日,我又应中山大学教授经理研究会邀请,给广东企业界中高层精英作了题为《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 中国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的主题演讲,初步搭建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框架。2005年3月,路伟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中国100强公司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开始关注中国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2005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举办了国有重点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2006年4月,又召开了中央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2006年6月6日,国资委发布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关于印发 中央公司全面 风险管理指引 的通知》,标志着构建公司法律风险机制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06年11月9-10日,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国际论坛在北京举行。最近已有律师关注此课题,也有一些相关书籍出版。
自国资委2003年3月成立至2004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公司131家,直接涉案金额达19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据统计,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市场目前大约价值20亿美元。再过10年,这个市场将超出200亿美元。因此该领域已经引起了国家、政府以及企业的广泛重视。就大型企业而言,主要是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系统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及维护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用这个机制取代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就法律谈法律,就经济法谈经济法,就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蜻蜓点水”。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已经上升到管理学的角度,更贴切来讲是从 危机管理的角度来多方位研究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这启发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应该多看管理方面的书。传统的法律顾问,由于服务内容深度有限,一年的法律顾问费一般是从几千块钱到两、三万元钱,更多的是在以后有诉讼的时候收费打八折优惠。并且如果你不能发挥顾问的作用,企业就会和你解除合约。但是上升到管理学的角度来构建和维护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大型企业的服务费用就是十万以上。这就需要复合型的视野,结合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这样无论你是在企业,还是在律所,只要在这方面有突破就能在市场上夺得先机,这对你转型走向企业家有很大的帮助。你可以在网上输入关键词“法律风险”搜索一下,就可以看到具体的相关内容。
因为系统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中国未来法律服务的亮点,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和市场,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多看这方面的书籍和多做点研究。我们创建了中国法律风险防范网(www. chinalr.net ),其中的内容也非常详实,大家可以经常去这个网站浏览。我相信这对大家的学习和研究会有相当大的帮助。同时,我们也非常欢迎有潜力、对这方面有强烈兴趣的优秀青年加盟我们的团队。
问题2:
学生问:经济和法律复合型的人才有什么发展方向?
王律师:有两个方向。一是向管理类发展,应该读 MBA、EMBA,MBA和EMBA都是采用案例教学法。如SK-Ⅱ给国家质检总局查处后应该怎么处理的案例;另一个方向是在法律方面读博士,但是你读博士期间肯定不可以为读书而读书,应该用刚刚介绍的方法,结合上课的知识,从适用法律的角度看一些对自己发展更有帮助的书。 查看 王思鲁 的所有文章 进入营销论坛与作者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