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言】 在制度设置上重在预防,且不能脱离实际。不要灾难来临时还浑然不知、不知所措;不要矫枉过正、适得其反。基于中国国情,在经济运作中深度介入法律过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法治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处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风险防范必须跳出法律看法律,考虑心理学因素,作出人性化处理,注重刑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用动态性、前瞻性的眼光看待经济运作的未来,与时俱进。
【金玉良言】 用适合的法律专才适时地深度介入重大决策及经营活动,力求避免争议的产生。事前法律介入,的确需要一些成本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利远大于失。风险防范机制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
【金玉良言】 “企业应与外部法律专才成为情人”,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三个关键是里应外合,优势互补。经济运作中必须配备附属法律顾问甚至机构来处理日常法律事务;重大决策、制度变革、经营运作、重大纠纷化解、人员培训都必须由法律专才组成黄金拍档、分工合作,以最小的成本支出,使企业锦上添花、防患于未然甚至雪中送炭。
主讲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法学硕士王思鲁
主持人(蒋江敏:新快报总编室主任):市场经济下,企业面临的陷阱也越来越多,在众多的陷阱里,主要有两个陷阱:一个是犯法的陷阱,可能造成你坐牢或者杀身之祸;第二是风险的陷阱,签坏一个合同,随便给人作一个担保,可能就使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毁于一旦。如何避免这两个陷阱也成为企业时刻都要考虑的问题。
本期沙龙邀请到了在法律界打拼多年的两位高层精英人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林彬教授及以重大疑难经济、毒品犯罪的刑事辩护成名,曾办理“中国民告官第一案”的著名律师王思鲁,与大家一起分享他们多年来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宝贵经验和教训,并剖析常见经济陷阱及规避之道!
刚刚周教授给大家讲了由于中国特定的国情,企业处理法律问题首选是“私力救济”,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寻求“公力救济”。再下来,我们诚邀著名律师王思鲁先生给大 家具体设计一个切实可行的经济运作法律问题处理方案。大家鼓掌!
开场白:这是中国高校最成熟、最具 影响力的管理沙龙,这是在承载着中大百年辉煌历史的小礼堂隆重推出的盛会,这又是我读了七年书的母校,我十分高兴在这个我人生起点的圣地与广东企业界高层的朋友们一起学习、一起交流。
我知道,这是一场轰动性的,引起广泛关注的高层次的对话,我绝不能浪费大家宝贵的时间跟大家谈一些表层,又或者能随便找到的东西,我没有任何理由不把我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中对现实中国最深层的透视、最具价值的总结拿出来跟大家一起讨论吧?
但是,对大家来讲,法律的确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设立怎样的公司、选择推出怎样的产品、提供怎样的服务或如何的营销等等经营本身的事情。法律在公司里永远不是主角,而只能唱配角戏,只能起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它却是必不可少、极其重要的配角。法律的重要性并不当然地要求 企业家多上几堂法律课,又或者掌握越多的法律知识越好。在中国走向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时代进程中,企业家无疑是内在的推动力,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是当之无愧的时代精英。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凭籍你们的悟性和智慧,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肯定会成为法律应用的顶尖高手。问题是,到时你就可能要改行做律师了,就可能抢我饭碗了;对大家来说,时间就是金钱,那样学习,成本支出也实在太高;况且,人的精力有限,系统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的确很不现实。
那么,对于长期浸润在商海的各路精英,法律到底有什么作用?如何应对法律?很多法律书、很多法律界人士都从不同角度讲到法律的重要性。多年的中国律师生涯使我深刻感受到,就经营决策人及 经营管理人这些高层 管理人士而言,重要的是二点:其一,给法律准确定位:法律是贯穿经营活动始终的一种重要辅助性工具,法律人是企业家所统揽的棋局中不可或缺的将军。其二,了解什么样的经济运作需要法律介入,需要何种法律、何种法律人才及如何介入。换言之,懂得如何对待法律和如何选择、使用法律人才为经营保驾护航。具体到实际运作中,由法律专才深度介入经营管理,规范各项制度,特别是创建卓有成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全程追踪重大决策等经济活动。
总而言之,就经营决策人、经营管理人而言,核心无疑是:如何使用法律人才以及如何选择、采用卓有成效而又降低成本的法律应对方案。用最通俗的话来讲,我所说的法律应对方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如何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在出现纠纷时,如何切实有效地化解危机。当然,这都以最少的成本支出为前提。经济运作应考虑效益和安全两大因素,即如何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安全地实现 利润增值,繁荣市场经济。
今天,我就与大家来共同讨论如何防范风险,希望能得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法律应对方法。
我们可以分三个主题来讲:
1、经济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化解办法。
2、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误区,即经营决策人、经营管理人在运用法律决策和用人处理法律问题上的误区。
3、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方法。
现在,我们来讨论第一个问题:经济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化解方法。它的具体内容属于法律实际应用人员思考的问题,对于经营决策人、经营管理人,只需要宏观把握。而宏观了解的目的就是对法律应对的正确决策及适合的法律人才的使用。
首先看看经济纠纷的类型,有经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破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纠纷、期货纠纷、涉外经济纠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消费者权益纠纷等等。
经济运作中风险可分三类:
刑事风险:在经济运作中常出现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行贿、虚报注册资本等。尤其容易陷入可判死刑的集资诈骗罪。经济运作中往往会出现“当时认为没事,过后却因此惹上罪行”的情况。刑事风险关系到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往往也涉及到财产,比起民事、一般经济纠纷,无疑是最大、最恐怖的风险,而它又是经常发生的风险,可它却常常被严重忽视。
经济风险:如在 诚信残缺、知识产权被严重忽视的情况下,员工 跳槽带走商业秘密令企业 老板大为苦恼;中国的司法执行制度问题。
行政风险:如1994年国家对金融 宏观调控时,不少企业因此受到严重的挫折。包括法律因素的、非法律因素的。
面临这些风险,有哪些化解的方法呢?
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危险要防患于未然,构建风险防范机制自然是最好的化解方法。一旦出现官司,很可能就得不偿失,打官司其实无赢家!如陈X洪状告XX经委行政侵权索赔1.6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该案充分反映出中国司法现状中的问题:行政干预过强、审判制度的缺陷、法院风气的败坏、法官的素质低劣等。
力求防范是降低成本支出的方法,但现实终归要去正视:伤心总是难免的,涉足商战,争议亦即纠纷,无可避免。出现纠纷,解决的方法则有:协商与调解;仲裁;提起经济、民事诉讼;提起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进行刑事控告。这几种为主动发起。被动发动则有被动成为民事被告、行政被告及刑事被告三种。其中协商的解决方式是成本最低的私力救济方式。 查看 王思鲁 的所有文章 进入营销论坛与作者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