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民众和 媒体对于中国 富豪的语境中, 慈善行为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因为它的背后的实在意义在于各种合理避税等手段的传言中对于 企业家行为的一种观望, 胡润的富豪榜和慈善榜的对比更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很多媒体关于西方企业家的捐助数亿美元或者将90%以上的遗产留给社会的只言片语更是激发了公众的不满情绪。但是,难道是中国的企业家真的吝啬么?未必!
关键词:慈善行为,家文化,宗教信仰
热闹的冷清
贫富一直是一个社会中可以划分人群的方法,所谓合理的社会就是贫富结构均衡流动的社会。中国社会关于贫富的发展轨迹可以说是从“劝富济贫”到“劫富济贫”再到“税富济贫”,逐渐从文化走向了制度。
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在从不同的层面提出建议,媒体、明星、企业忙着举行慈善酒会和捐助活动,网民则讨论着关于“报恩”的话题,慈善和公益在中国似乎很热闹,而这种程式化和不诚挚的热闹,总不是真正产生热量的火种。
而相对于西方一些企业家的一掷千金的大方和捐助全部资产90%以上的坦然,我们不仅思考:差别究竟在哪里?
宗教与历史
在梁溯溟先生的《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指出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大不同在于:中国人的生活以家为核心,而缺少西方人的公共生活。这种公共生活的所指就是中国的宗教与西方宗教的大不同。
西方人称中国有三大宗教,而且这三教互相间是共存和融合的,那就是儒、道、佛,其中在中国人的生活和经济活动的 价值观中,儒家的思想是占了绝对的上风的,甚至于佛教进入中国后不得已而宣称:不必出家,在家中孝敬父母就是修行。这正是受到了 儒家思想的强大影响。
而西方社会的宗教基础来源于犹太教,后来分化为东正教(俄罗斯以及东欧为主要地区);天主教(西欧为主要地区);新教(即基督教,美国为主要地区)。三个教派由于加尔文等出于政治目的的改革出现了一些分歧,但是在多数教义上依然保持了一致。
特别是在公益行为上,自古以来,督教就有一种契约观:个人对正义、和平和集体福祉负有不可推诿的责任。《圣经》中更是处处充满博爱、施舍、利他、济世等神性谕示和榜样事迹。在《圣经.旧约》中,约伯列出了他的善举:“穷人求援,我总乐意帮助;孤儿求助,我就伸出援手……我以正义做衣服穿上,公道是我的外袍,我的华冠。我做为盲人的眼睛;我做跛子的腿;我做穷人的父亲;我常为陌生人伸冤。我摧毁暴者的势力;救援被他们欺压的人。”约伯的形象,便成了基督徒心目中的美德典范,并视之言行为善者应遵循的金律。
这样的宗信仰产生了一个出于不同目的的慈善行为:英法俄等国家是出于一种宗教上的 习惯或者说心灵约束,已经成为一种 道德意识;美国的新教认为人们经营了上帝的事业,事业的成功是上帝赐予的荣耀,而慈善行为是把上帝的归于上帝(也就是回报社会),这样才能达到一种宗教的满足心理。
这就在社会伦理和经济伦理上造成了两种不同:
西方社会伦理:问题,课问政府,因西方是契约关系和团体负责关系;
中国社会伦理:出现问题首先求助于自己的家庭,其后是私人关系。
西方经济伦理:私人财富是私有不可侵犯的,社会公共财富是大家共有的;
以上所述,解释了我们很多人对于西方慈善行为的不解——为什么财富不留给子孙呢?同时也说明了对于我国慈善行为的不解——为什么不捐出来一点呢?其根本原因不是西方人更为大度,而中国人十分小器,实质上是出于不同的文化特质,中国是家国,西方是国家。
社会因素
中西文化上的虽然有差异,但是随着经济的一体化和 跨国公司的增多,公益意识和慈善行为作为作为一种企业的社会责任逐渐浮出水面,而不仅仅作为一种个体的行为。这样一来涉及的就不仅仅是文化的东西了。
与英美不同,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一些公共团体和公益组织,而在1601年,英国就颁布了《慈善用途法》(the English Statute of Charitable Uses of 1601),从此,普通法里的慈善就有了特定的含义。在法国,美国等也均出现了社区和互助组织。
而由于我国自身发展的轨迹与西方不同,1978年在政府提倡“小政府,大社会”的口号下开始出现,根据黄晓勇教授的学术资料显示,我国的NGO组织存在如下的问题:(1)双重管理原则,(2)官办色彩浓重,(3) 法律、法规不健全,(4)缺乏公众监督,(5)国民荣誉意识到导致资金不足,(6)没有专门人才,(7)自主管理水平低。
以上的问题就会带来企业或者高资产者捐款无门的尴尬,企业交给政府的钱是税款,而如果将公益款交给政府,这种经济关系不好判定,加上缺乏监督,法规不健全以及一些贪污案件的发生就导致了企业对于NGO组织的不信任。非但企业如何,很多网友甚至自发组织了捐助车队,而拒绝通过政府和NGO组织。
与国外健全的公益、慈善 基金的法规和成熟程度对比,捐款无门也是国内的企业或者企业主面临的困境。
制度因素
今年3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于民生的建设,这也体现了我国政府执政能力的提高。税赋问题一直被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所讨论,如何实现税富济贫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社会经济构成与西方不同,我们的财富主体不是中产阶级,这一点17大中也涉及了要加大中产阶级的比例,提高人民实际的财产收入。正因为我们的结构现状,1%的高收入群体,哪怕是赋税90%也不足以济贫。面对这样的问题,以民生为本,以发展为手段的战略思路是十分正确的。
其次,对于遗产税和财产税的征收有一定的问题,由于不按照数额征收财产和遗产税,导致了民众的资金大量的流向了 房地产等固定的投资而不是流动的投资。企业主也乐于将所有财富留给子孙后代,也就减少对于公益行为的投资,同时由于二世主继承了大量的财富,其奋斗意识和经营意识也导致了中国家族企业“富不过三代”的问题。
中国人缺乏慈善的心么?
中国人讲究“仁”,即恻隐之心。尽管由于历史和文化原因,中国的企业和企业主缺乏公益意识,但是绝非我们缺乏公益意识,西方由于制度和文化的完备,使得守财奴名声不佳,遗产转移成本过高才使他们做出了理性的选择——捐助。
但是如果以企业为主体思考,绿色营销,大营销的概念由来已久。民众对于企业的社会行为也会越来越重视,正如中国一句老话所说:舍得舍得,不舍不得!将公益纳入 企业战略,才能使企业担负起社会的责任而行之更远。
一个好的企业,不是你养活了多少人,而是你养活了多少代人;不是你服务了多少顾客,而是你服务了多少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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