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书
(1)流动资金借贷合同
立合同单位:
(以下称贷款方)
(以下称借款方)
(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
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
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报送 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保证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开户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2)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合同
编号: 县 乡(镇) 合同编号
2.申
请 书
- 借款申请书
年 月 日
|
借款单位(或姓名)
|
|
借款种类
|
|
|
借款金额(大写)
|
|
|
借款用途
|
|
|
分期借款计划
|
分期还款计划
|
|
年
|
月
|
日
|
金额(大写)
|
年
|
月
|
日
|
金额(大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借款单位盖章
|
|
借款单位负责人盖章
|
|
借款单位经办人盖章
|
|
|
抵押贷款抵押品
|
名称
|
数量
|
金额(大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抵押品保管地
点或保管方式
|
|
|
|
担保贷款单位或担保人
|
|
担保资产值
|
|
|
信贷号审查意见
|
信贷员 年
月 日
|
|
营业所贷款审批小组意见
|
组长 年
月 日
|
|
县(市)支行贷款审批小组意见
|
组长 年
月 日
|
|
上级行贷款审批小组意见
|
组长 年
月 日
|
3.担
保 书
贷款担保意向书
编号:
|
中国工商银 分行
县支行
办事处
厂向贵行贷款
万元,我厂愿意为期担保 万元,如借款单位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由我厂承担偿还贷款本息责任,必要时可从我厂帐户扣收。我厂财产状况如下,请贵行审查。
|
|
担保单位名称
|
|
经济性质
|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营业执照号码
|
|
|
现有财产
|
项目
|
金额(万元)
|
现有负债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年经济效益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固定资
产原值
|
|
各项固定
资金贷款
|
|
工业总
产值
|
|
|
固定资
产净值
|
|
全部流动
资金贷款
|
|
销 售
收 入
|
|
|
流动资
产合计
|
|
|
|
利 润
|
|
|
有 价
证 券
|
|
|
|
税 金
|
|
|
自有流
动资金
|
|
|
|
|
|
|
担保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
信贷员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科(股)长意见:
(章)
年 月 日
|
4.其他文书
(1)银行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元
|
信贷
员审
查意见
|
签 章
|
|
科(股)长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
|
行长(主任)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
|
上级行集休)意见
|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
(2)暂缓贷款通知书
编号:
厂(公司):
贵厂
年 月 日,借款 元的申请书已收到,经研究,因
我们暂不能为贵厂(公司)贷款。
特此通知
银行县行办事处
年
月 日
(3)借款借据
贷出日期19
年 月 日( )字第 号
|
借款单位
|
|
借款户帐号
|
|
|
存款户帐号
|
|
|
人民币
(大写)
|
|
亿
|
千
|
百
|
十
|
千
|
百
|
十
|
元
|
角
|
分
|
|
|
|
|
|
|
|
|
|
|
|
|
借款种类
|
|
约定还款19 年
月 日
|
利率
|
|
借款形式
|
|
展期到期日19 年
月 日
|
利率
|
|
借款单位银行予留印鉴及法人代表章
|
担保单位户名
担保单位帐号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
|
担保单位公章
担保单位法人代表章
复核 记帐
|
行长(主任): 科(处)长:
信贷员:
(4)借款单位当事人资格认定书
借款单位全称: 银行编号:
主管单位全称:
一、法人资格的认定
1.19 年 月经 (单位)批准或经 成立(批准文号为 号)。
2.19 年 月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表: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核算形式: ;注册资金: 元。
3.19 年 月经 批准发有许可证,其号码: (或)。
4.现有自有流动资金 元;固定资产净值 元,年折旧率 %。
二、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的认定
1.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代表是 职务是 (根据 单位19 年 月批文任命或经 会19 年 月选举产生)。
2.法人代表授权的经办人为 等 同志,其职务分别为,在授权有效期内代理行使法定代表的权利。
三、借款单位变更名称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经办人有变动时,应重新填报。
四、本认定书一式三份(在分理处开户的一式四份),经银行审查同意签章后,除一份退借款单位外,银行自留二份(一份归档,一份由信贷部门存查)。
借款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签名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
证明的经办人
(借款专用印鉴卡附后)
19 年 月 日
银行认定意见: (银行公章及经办人印章)
19 年 月 日
(5)借款专用印鉴卡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借款单位全称
|
|
批准使用期
|
|
|
借款单位公章
|
|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授权证明
的经办人
|
备注
|
|
姓名
|
|
|
|
职务
|
|
|
有效印章
|
|
- 借款展期申请审批书
年 月 日
编号:
|
企业名称
|
|
借款金额
|
|
到期日
|
|
|
货款审批书编号
|
|
合同编号
|
|
借据编号
|
|
|
展
期
理
由
|
申请展期金额
|
|
申请展期到期日
|
|
|
企业(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章)节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信贷员审查:
章
年 月 日
|
科股长审核:
章
年 月 日
|
行长主任审批:
章
年 月 日
|
- 借款展期协议书
第一条:本协议为(
) 字第 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展期理由:
。第四条: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第五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
第六条:展期借款利率:月息
‰。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原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展期期限: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动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方 份,贷款方 份,保证人 份。
借款方: (公章) 贷款方: (公章或借款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8)调整贷款利息通知单
年 月 日 单位: 万元
|
贷款单位
|
|
调整原因
|
|
|
结算户帐号
|
|
原贷款
户帐号
|
|
转入贷款
户帐号
|
|
|
月息
|
厘毫
|
加息减到
|
厘毫
|
调整时间 年 月
日起
|
|
加
息的贷款
减
|
人民币
|
|
|
|
|
|
|
|
|
|
|
注:上列贷款请转入专户,并按有关规定在该单位的帐户内加、减利息。
行长: 股长:
信贷员:
|
科目(付)
对方科目(收)
转帐日期 年 月
日
复核员: 记帐员:
|
(9)扣收贷款通知单
填制日期19 年 月 日
|
贷款单位全称
|
|
帐 号
|
|
|
扣收贷款原因
|
|
|
扣收贷款总额
|
人民币(大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列扣收的贷款总额,请在该单位的结算(往来)户中扣收
行长: 信贷股长:
信贷员:
|
科目(付)
对方科目(收)
记帐员:
年 月
日
|
(10)信贷制裁通知书
编号:
|
企业名称
|
|
贷款金额
|
|
|
信贷员调查情况及意见
|
制裁原因:
|
|
制裁措施
|
|
|
起至时间
|
|
|
盖章 年 月 日
|
|
科(股)长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行长(主任)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11)解除信贷制裁通知单
|
被解除制裁的企业名称
|
|
|
信贷制裁的方式
|
|
|
解除制裁的原因:
|
|
解除信贷制裁时间
年 月 日
|
|
信贷员签字:
年 月 日
|
|
信贷科(股)长签字:
年 月 日
|
|
行长(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
|